無船承運人在出口拼箱時應注意“輕貨”與“重貨”的合理搭配,否則會降低拼箱業務的利潤,這也就要求無船承運人在拼箱時即要充分利用集裝箱的內容積又要充分利用其重量限制。拼箱業務中的計費重量通常取貨物的體積重量和實際毛重中的高者。理論上,海運中通常認為1CBM為一個運費噸,當一噸貨物的體積大于1CBM時即認為是輕貨,否則就認為是重貨,即積載因數(SF,Stowage Factor)為1的貨物為標準貨物,SF>1的為輕貨,SF<1的為重貨。
然后,拼箱人必須清楚,在出口拼箱業務中并不是按照上述SF標準來判定輕貨或重貨,而是參考集裝箱的SF進行操作,SF越大對拼箱的計費越合算。20英尺標準集裝箱的內容積為31.5CBM,大載重為22.4T,所以20英尺標準集裝箱的理論SF約為1.4CBM/T;40英尺標準集裝箱的內容積為67.5CBM,大載重為27.5T,所以40英尺標準集裝箱的理論SF約為2.5CBM/T。所以,用40英尺集裝箱拼箱時,1T重的貨按2.5FT計收,而20英尺集裝箱通常只能按1.4FT計收,相比之下用40英尺的標準集裝箱進行出口拼箱時對無船承運人更為經濟,這也就解釋了為什么實務中出口拼箱所用的集裝箱大多都是40英尺的而極數用20英尺的原因。
實際拼箱業務中,集裝箱的內容積不可能全部利用,要有一定的“合理虧空”或“無奈虧空”。通常集裝箱的實際利用率按0.85的折算系數計算一個集裝箱的實際被利用的容積,即一個40英尺集裝箱在進行裝貨時實際可利用的內容積大約為57CBM,載重限重約為22T,此時的SF40=2.6CBM/T,所以積載因數接近2.6CBM/T的貨物是比較理想的,而來自不同托運人的貨物不可能都是這么理想的拼箱貨,這就需要將不同積載因數的貨物進行合理搭配,才可能接近這一理想標準。
對于規模比較大的無船承運人來說,其接收到的拼箱貨量比較大,在拼箱時容易達到這個上述實際業務中的理想積載因數2.6CBM/T;而對于一些規模比較小的無船承運人來說,因其接收到的貨量比較小,很難達到實際業務中理想的拼箱積載因數。這時如果無船承運人提高單位運費噸的費率,那么他可能就會失去市場競爭優勢,而要與其他大的無船承運人以相同或相近的費率進行拼箱,必然導致其利潤降低,而要保證其利潤不降低,只能降低其服務質量。久而久之,其市場競爭優勢也將完全失去。由此可見,經營規模比較大的無船承運人做出口拼箱業務比規模小的具有更大的優勢。
出口拼箱貨物的運費由基本運費和附加運費構成;具\費由計費重量和基本費率所決定,通常在一定時期內某一航線上的某一類貨物的基本費率相對穩定,所以在計算拼箱運費時重點是要求出貨物的計費重量。拼箱貨物的計費重量是以體積重量為準,具體求解步驟如下:(1)當無船承運人接到貨物時,首先要對貨物進行過磅,稱出貨物的毛重,以千克為單位,再用貨物的毛重除以計費重量折算系數得出以毛重為準的計費重量FT1;(2)測量貨物的最長、最寬、高的尺寸,求出貨物的體積,以立方米為單位,得出計費重量FT2;(3)比較FT1與FT2的大小,取大的作為該貨物的計費重量FT。
實際出口拼箱業務中,不同的無船承運人的規定的計費重量折算系數不同,有的以500KG折算為1FT,有的以800KG折算1FT,也有的以300KG折算為1FT,且視貨物而定。本文筆者以500KG/FT為例進行說明。
比如,某托運人的貨物實際毛重為8噸,體積為lOCBM,按照500KG/FT的折算系數該貨物的毛重計費重量為16FT,而體積計費重量為lOFT,所以該票貨物的計費重量為16FT;再比如,某托運人的貨物實際毛重為8噸,體積為17CBM,按照500KG/FT的折算系數,該貨物的計費重量則為17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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